本來,我是想成為一位攝影師的。
兩年多前,我無意中發現了攝影這門藝術,而那因由十分有趣,我只是想有個理由可以到處走走。那時我情緒還是一團糟,知道自己常常把自己關在家中不想約人,於是就想找方法逼自己出去多走走,希望情緒會好轉。於是我就買了人生中第一部相機——Ricoh GR3x,一部定焦的輕便型數碼相機。說起來還真懷念那種剛剛接觸一門新興趣時的興奮,尤其是這種個人作業的藝術,世界就是你的畫布,你只需要踏出門口,勇敢按下快門,就能輕鬆獲取一幅「作品」,如此簡單。開始時發覺身邊沒有多少人會認真鑽研攝影,覺得自己確確實實地找到了一門手藝可以創作,可以做與別不同的東西,當然我很快就發覺無數人在做同一件事,我以為很特別的東西後來發覺不過是陳腔濫調,而自己雖然算是找到了一些個人風格,卻未算是獨樹一幟,而且開始面對一些創作的樽頸,就是——為什麼?為什麼我要攝影?拍下很美的照片又如何?你有特別想表達的主題嗎?作為一個藝術媒介,攝影有明顯的局限性,說到底,它是門捕光的技術,沒有足夠的光,外出攝影時就有極大的限制。當然,我們也可以在日照充足時才外出攝影,但那又會很矛盾地有題材上的局限。還有一些很哲學的問題,攝影是追求真實還是美?我們都知道後製佔了攝影很大一部分,但一些相片看起來極重味精又似會叫人卻步,那到底該怎樣做才是恰到好處呢?
我想我必須要有創作的計劃才能減少這些問題的出現,可惜的是我並沒有那種非做不可的感覺,我想,創作就是要有那種非做不可的感覺才能前行,沒有的話,一碰壁就會想退縮,就會懷疑自己選擇錯了媒介,抑或是,自己根本不是那塊料,省省吧不要再浪費時間了。寫作之於我就是有這種非做不可的感覺,沒有理由我在人生中多次會想到要做這件事,它一定有什麼類似花粉之於蜜蜂的吸引力,讓我有這種追求,但那又不是食色性也的追求,寫作之於我,或許就是我能創造意義的方式,我能回應荒謬的方式。
我認真地常,究竟我想寫什麼呢,三言兩語真的很難說清楚,不過最近我有個發現,好的作家往往能把一些很難表達的氣氛或情緒表達呈現出來,而這跟攝影中的decisive moment不謀而合,就是透過你的四方框精準地捕捉那一刻,那個令你難以忘懷的瞬間,在你腦海裡縈繞不散的一縷感覺。這就是我認為寫作必須要有的元素。